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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回應近來有關以色列的種種爭論,本篇網誌討論天主教友應該支持以色列國的三個理由。基於這三個理由,即便有關「迦薩種族滅絕」的指控為真,教友們也應支持以色列。
理由一:天主教友並非只能支持完美的國家或只出於神學上的義務支持任何國家
所有人造的國家都有缺陷,以色列國是如此,耶路撒冷王國或神聖羅馬帝國也是如此。謙卑之德告訴教友們:只有天主是完美的,且只有天主可以建造完美的國家(默21:2)。吾主曾鼓勵門徒們向羅馬帝國的領袖凱撒納稅(路20:25)。而羅馬帝國是個充滿缺陷的異教國家,最終不義地處死了吾主和祂的許多門徒。宗徒之長,在天主聖神的啟發下,也勸誡他所牧養的人們要「尊敬君王」(伯前2:17)。
確實,現存的許多國家都是基於非基督教甚至反基督教思想而建立的。即便對於這些國家,慈母教會也不總是呼籲毀滅它們。例如,明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由「仇恨宗教的人——另外是仇恨耶穌基督所創立的教會的人」所建立的,教宗庇護十二世,在天主聖神的引導下,依然規勸中國的信友們「對於統治你們的政權,在治權範圍以內的事務上,你們按著信友的身份,謹慎服從,又懷著愛國之情,很勤快地履行國民的天職。」正如聖保祿宗徒所寫的:「所有的權柄都是由天主規定的」(羅13:1)。正是天主允許了不完美的非基督教國家存在,而我們不一定總能理解天主的原因。我們需要理解清楚的是:「反抗的人就是自取處罰」(羅13:2)。
以色列國是於1948年,在「猶太復國主義運動」的影響下,作為一個「猶太國家」而建立。這裏的兩個名詞都會引起歧義。「猶太」可以指一個民族,而正是這個民族的成員構成了初期的天主教會。這也可以指猶太教的信徒。猶太教是一個假宗教,「魔鬼與天主是怎樣聯繫的,猶太教與基督教就是怎樣聯繫的。」「猶太復國主義運動」或「猶太復國主義」可以指為猶太民族建立世俗國家的運動,好讓其成員免受暴力迫害,也可以指基於猶太教建立神權國家和/或建立專屬於猶太教徒的神權國家的運動。
我們必須提前澄清:天主教友參與猶太教或猶太節慶可能構成死罪(Cantate Domino, 翡冷翠大公會議)。天主教友也不許出於非世俗的猶太復國主義支持以色列國,即妄想以色列國有神學層面、在中東地區佔領疆域的權利。吾主曾親口宣認:祂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法律和先知(瑪5:17)。這就是說:舊約中被稱為以色列的民族,曾受由天主所啟示、眾先知所宣講並執行的盟約法律指引,卻在吾主基督這裏被成全,並作為基督親自建立的教會繼續存在,即至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瑪16:18)。因此正如天主稱祂的選民以色列「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出19:6)。宗徒之長稱基督的教會「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且更是「屬於主的民族」(伯前2:9)。聖經中以色列的唯一目的,就是幫助人類為基督的初次降臨善做準備,而基督以自己的受難及聖死將整個世界贖來並歸於主。如果聖經中的以色列依然存在,也是作為聖而公的天主教會繼續存在。而1948年建立的以色列國則沒有神學上存在的必然性。
然而,缺乏神學上存在的必然性並不能直接取消任何國家存在的資格。否則,如今世界上約99%的人將成為沒有國籍的人。天主教友也可出於世俗或實用的動機,在沒有神學責任的情況下,支持一些國家。
理由二:以色列比其敵國給予基督教更多的自由
儘管以色列被稱為「猶太國家」,猶太教徒僅佔其人口的73.5%。同時,以色列人口的1.9%為基督徒。至於以色列在該地區的主要敵國,即迦薩和伊朗,迦薩人口的98-99%、伊朗人口的98.5%為伊斯蘭教徒,即這兩個以色列敵國中的主要宗教團體。然而,基督徒僅佔迦薩(<1.0%)和伊朗(0.7%)各自人口的不足1%。由於這些數據是出自世俗的來源,幾乎可以肯定,這裏所謂的「基督徒」人口並非全部可被視為真正的基督徒。例如,這些「基督徒」人口中的相當一部分為梵二異端假教會的成員,他們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儘管如此,這些數據依然證實以色列並不是一個專為猶太教徒建立的神權國家。相較於其敵國,以色列對普遍意義上的基督教抱持更加開放的態度。
聖而公的天主教會,特別是在聖週五的禮儀中,一向為猶太教徒的悔改祈禱,並承認天主對他們的仁慈。據說,教宗聖庇護十世曾在1904年的一次會見中,對猶太復國主義者狄奧多·赫茨爾(Theodor Herzl)這樣說:
「確實,我們也為他們(猶太人)祈禱:好讓他們的心靈受到啟迪。正好在今天,教會紀念一個不信者的瞻禮。這位不信者在前往大馬士革的途中,奇然悔改、信了正教。所以,如果你們來到培肋舍特,讓你們的人民定居在那裏,我們就要準備好聖堂和神父,為你們所有人施洗。」
同樣,教宗在此看重的依然是幫助猶太人歸依天主聖教。在這次會見之後的幾十年裏,歐洲等地對猶太人——無論是在民族還是宗教意義上——的迫害迅速加劇,並幾次發展為針對猶太人的屠殺,例如蘇聯對猶太人的集體迫害及德國對猶太人的大屠殺。既然死人不能悔改,猶太人就需要有他們可防守的主權國家,以在不受暴力和迫害的情況下生活,以便有機會悔改。
自1948年建國以來,以色列國不僅為猶太人——無論是在民族還是宗教意義上——提供了一個可防守的家園,還成為中東地區最可能,依照教宗聖庇護十世的遺願,允許「聖堂和神父」準備為人施洗的地方。以色列國確實是一個不完美的人造國家,在神學上沒有存在的必要,就像世界上另外二百多個國家一樣。支持以色列,尤其是在軍事方面,確實會帶來不良的效果,例如在以色列和敵國的軍事衝突中致人喪命。本網誌無意證實以色列被指控進行的所謂「迦薩種族滅絕」之真偽。然而我們必須澄清聖經的教導:在兩國簡直無法共存之時,種族滅絕不僅是被允許的,也是天主所願意並命令的(cfr. 撒上15:3)。
以色列的敵國確實希望完全毀滅以色列,尤其體現在他們臭名昭著的「從河流到大海」的口號中。他們還以對以色列不斷的攻擊,拒絕一切與這個猶太國家共存的提議。根據聖經的觀點來說:在這種情況下,以色列作為一個主權國家,已經可以被允許對敵國進行種族滅絕以自衛。而擺在天主教友面前的選擇是:以色列,一個允許基督徒自由實踐信仰且在每年歡迎數以萬計的基督徒朝聖者的國家,或其敵國,即伊朗及伊斯蘭抵抗運動(哈瑪斯)領導下的迦薩一類、要將基督教趕緊殺絕的穆斯林神權國家。
聖多瑪斯·阿奎那主張:「道德選擇是因其意向歸類的,而不是因其意向之外的因素,因為這是附帶的」(Summa Theologiæ, q. 64 art. 7)。聖人的主張符合聖經「竊賊若在挖窟窿時,被人逮住打死,打的人沒有流血的罪」(出22:1)。天主教友支持以色列的意向不必是要對迦薩的人進行種族滅絕,這些人中的多數確實也需要存活才有機會悔改,但是我們必須要接受這一事實,作為保護天主教在中東僅存的落腳點的過程中,一個意外的、附帶的、不可避免的效果,好讓該地區的猶太教徒及穆斯林能有朝一日接受福音真光的煦照,歸依天主聖教。沒有什麼工程比這更高尚。

理由三:聖經證明猶太民族源自中東地區
前兩個理由是關於為什麼天主教友應該支持以色列國的建立和存在,而第三個理由則是關於為什麼以色列適宜存在於其如今的地理位置。所有民族都基於傳說和歷史主張其對某些土地和水域的權利。正因如此,美洲、澳洲的原住民被賦予了分別對美洲和澳洲部分土地及水域的權利及名分。天主教友需要相信聖經包含最可靠且無誤的史書集,遠比世界各地原住民的傳說要可靠。聖經中的書籍,連同考古證據,證明在中東地區,一片比今天的以色列國更大的領土是猶太民族祖先的居住地。
儘管慈母教會尚未做出關於原住民土地權的信理聲明,16世紀的神學家方濟各·德·維多利亞(Francisco de Vitoria)神父主張:異教徒也不應僅因為是異教徒而被剝奪所有權,他寫道:「顯然,因其不信本身,奪走穆斯林、猶太人或其他不信者的財產是不合法的;這樣做是偷竊或搶劫,不亞於對基督徒做出同樣的事」(p. 244)。將這一論點應用於原住民權利及領土主張上,如果美洲及澳洲的原住民可以根據他們的傳說就被賦予對某些土地和水域的原住民權利,猶太人當然有權根據聖經,主張一片在中東地區的領土。這是一個法學問題,而非神學問題,無關以色列國是否有神學上存在的必然性。因此,既然我們已經證明有必要允許猶太人擁有他們自己的國家,讓他們在自己祖先的居住地建立這個國家,就是最理想的情況。否認猶太人對以色列領土的祖先名分就是否認聖經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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